1) 按照“按需设岗、按岗聘任、竞争上岗和实行合同管理”的岗位聘任原则,实验室实行课题制管理和试行下聘一级的人事制度,研究队伍由固定人员和流动人员组成。
2) 按照实验室五大研究方向,设立六个研究室和相应的工作岗位,并通过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由实验室主任聘用各研究室主任和学术骨干,并与上岗人员签订工作协议。
3) 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主要由实验室主任、副主任、学术带头人和研究室主任、学术骨干、实验技术人员以及正在承担和参加国家级项目(973、863、自然科学基金、科技攻关等)的主要研究人员组成,并实行年度考核、动态管理,建立流动机制,对未完成岗位考核目标的人员予以解聘;对有潜力并在近期可以取得重要成果的人员,提供宽松的研究环境支持其工作。
4) 实验室流动人员由实验室主任和各研究室主任根据学科发展需要提出名单,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设定流动研究人员岗位。流动研究人员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一是相关学科科研人员,如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光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等科研人员;二是校内科研人员,如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自动化学院、物联网学院内近期承担国家及省部级重大项目的科研人员;三是校外流动人员,主要是吸引和邀请国内外相关研究领域有特长、高水平的研究人员来实验室开展研究。上述研究人员来室工作均需签订协议,履行岗位职责。